
一、系统申请
Jaccount 账号登录我的数字交大->国际交流->因公出国(境)申请
(相关文件和接待工作须知可于登录后于系统内查看)
二、教职工申请流程https://global.sjtu.edu.cn/cgcj/view/index/810
1. 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出国(境)任务批件
2. 办理证照及签证(注)(因公护照)
3. 申请外汇暂借款及报销
4. 归还证照
*外籍及持有绿卡者无法办理因公护照
三、学生申请流程https://global.sjtu.edu.cn/cgcj/view/index/809
1. 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出国(境)任务批件
2. 申请证照及签证(注)(因私护照)
3. 申请外汇暂借款及报销
四、注意事项
*1. 【2023.7更新】按照上海市外办的最新指示,国港办只授权自主审批单位(譬如交大)审批教职工赴香港出访不能超过5天(含往返),赴澳门不能超过4天(含往返)的审批权,超过天数的申请无法受理。(学生不受限制)
2. 所有因公出国(境)人员包括外籍人员、绿卡类人员、在校学生,未经学校审批获准,不得出访。违规出国(境)所发生的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,并严肃执纪问责。
3. 出访必须有外方业务对口部门或相应级别人员邀请,并由其出具规范邀请函,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。出访团组人员总人数最多不得超过6人。每次公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(含经停国家和地区,不出机场的除外,下同),在外停留不超过10天(含离、抵境当日,下同),出访2国不超过8天,出访1国不超过5天。赴拉美、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,出访3国不超过11天,出访2国不超过9天,出访1国不超过6天。
4. 持因公证照出访的人员,出访任务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证照交还至学校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。
5. 如审批通过后,行前行程内容有变更,请在 https://my.sjtu.edu.cn 中发起因公出国(境)更改批件申请,并在出访前完成更改审批更改。
五、资料下载
1. 短期因公出国(境)情况说明2019.docx (出访超过14天说明)
4. 家长同意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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