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业务种类
1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申请(合同生效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)(如申请人在境外,需先申请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,方可申请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)
2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申请(合同生效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)
3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延期(合同截止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)
4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变更(事项发生变更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)
5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注销(事项发生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)
6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补遗
二、外国人工作类别
根据《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》确定,详细如下:
A类
A1 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
A2 海外单位聘用教授、副教授或相当职务
A3 我校聘用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务
A5 40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(外籍博士后)
三、申请操作指南
四、注意事项
1. 最高学位(学历)证书及认证
2. 所有非中文的材料,均需要中文翻译原件,翻译件需翻译公司盖章、学院加盖章;
3. 工作资历证明(博士后入站证明) (媛媛提供)
4.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(临时模板,仅用于申请工作证)(媛媛提供)
5. 境外人员体检: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预约体检 金浜路15号
6. 所有材料应是彩色原件扫描,大小不超过1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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