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科技成果转化途径
(一)成果许可、转让
1. 独占许可、排他许可不低于 5 万元;
2. 转让费用不低于 5 万元;
3. 销售额提成不低于 2%,利润提成不低于 5%;
4. 后续研发可采用 “里程碑式” 付款方式。
(二)完成人自主实施
1. 可将科技成果用于创办公司;
2. 转让收益可待公司盈利后支付给学校;
3. 后续成果可许可给自办公司;
4. 创业未成功可免除债务。
(三)成果作价投资
1. 交大知识产权公司代表学校参股;
2. 成果完成人可直接或通过知识产权公司代持项目公司股份;
3. 学校鼓励老师现金出资。
二、转化流程协助
学校建立一站式服务信息系统,登录 [Jaccount] 即可使用。如遇问题,可联系本单位技转专员提供以下服务:
协助洽谈转化合作、起草合作合同、帮忙办理学校审批、争取转化资源。
(第一批技转专员名单可登陆产研院网站查询。)
三、成果评估
1. 转让给国有企业无需评估;一般许可仅需成本核算;一般转让需专家评估。
2. 校内转化评估无需国资备案,评估费、专家费由学校支付。
四、转化奖励
1. 一般成果转化,可获现金奖励的 70%。
2. 知识产权公司代表学校参股,可获股权奖励的 60%。
3. 通过学校转化发展基金取得的股权收益,可获 80%。
现金奖励可减半缴纳个税,也可转入预研基金。
五、科技成果赋权
职务科技成果属学校,但成果完成人可申请:
1. 享有科技成果 70% 或 60% 的所有权。
2. 享有不低于 10 年的长期使用权。
3. 将专利证书变更为学校和本人共有。
需注意,赋权后 3 年内需完成转化。
六、已办公司需学校证明
补齐费用,填好合同,学校可为已办科技公司的成果完成人出具相关证明。后续企业进入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名单,在融资、兼职、孵化、推广等方面受全方位支持,享国资、人力、组织等部门共同保障。
七、专利相关
(一)专利资助
以后申请专利,学校取消申请资助,逐步减少授权奖励。具有较好转化前景的专利,可申请高价值专利培育。
(二)期满专利维持与转化方式
1. 老师继续维持,签署授权协议后自行转化。
2. 第三方机构代为付费维持并开展转化。
3. 学校付费维持,由学校进行转化。
专利转化有利于科技奖励、职务评聘、学科评估等。
八、“无证成果” 转化
诀窍、配方等 “无证成果”,可由学校认定为专有技术进行转化:
1. 填写申请表,提交查新报告等资料;若无查新报告,需组织专家评审。
2. 学校认定后发放专有技术认定书。
九、技转机构与费用
(一)合作技转机构
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;
上海交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;
上海交大科技园有限公司;
上海交大多方地方研究院;
学校批准成立的各类新型研发机构 。
(二)服务费用
学校允许技转机构和技转专员提供有偿服务,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十、其他支持政策
1. 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,激励成果转化人才。
2. 设立技术转移专硕学位培养计划,培育技转专业人才。
3. 设立成果转化发展基金,利用横向结余经费支持教师创业。
更多详情请登录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网站:http://aitri.sjtu.edu.cn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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